勞資專區

2019/02/26 成功幫中華郵政公司打贏行政訴訟


凡屬於承攬之法律關係者,即非屬於勞動基準法上所規定之僱傭關係。惟南投縣政府以中華郵政公司與承攬郵務之人員間有許多「表面上」類似僱傭關係之行為,即對中華郵政未讓承攬人「簽到」為由,課予罰鍰,南投縣政府若然勝訴,則對於本國郵政業務之進行將有莫大之危害,經中華郵政公司委託本所向法官釐清後,法官認同本所主張:是否有經濟上、人格上、組織上從屬性之僱傭關係,不能僅僅只看表面的事證,仍須實質上加以認定,判決中華郵政勝訴,本所不負所託